日前,昌吉市已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昌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实施评估报告》,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并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和下一步的研究方向。目前,评估报告和开展修编认定工作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据了解,《昌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于2012年8月2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自实施以来,对昌吉市各项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纲领性引导作用,有效指导了城市建设发展健康有序推进。但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发展要求,现行总体规划在市域结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不符合发展需求。同时,区域发展的新举措、新要求及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形成的发展新机遇,均超越了昌吉市总体规划编制时的愿景,昌吉市总体规划修编已十分必要和迫切。
为了突出区域协调和宏观研究,昌吉市确定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昌吉市作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目前,设计单位已完成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并赴周边乌鲁木齐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等地进行了走访座谈,预计8月下旬可进行初步方案汇报。昌吉市相关领导表示,通过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可进一步谋划昌吉市发展的新战略、新格局、新路径,突破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指导城市更加科学、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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