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委、园林局: 为深入推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我厅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要点(2015-2020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制定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意见.doc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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